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加大对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支持,进一步推动国内外合作培养创新型国际化人才和基础学科人才,国家设立并面向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实施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以下简称创新项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负责创新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该项目采用“各单位先申报项目、后推荐选派人员”的模式开展。
一、选派类别
(一)主要选派类别
留学基金委主要支持选派攻读国外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及博士后。
(二)少量选派类别
项目单位可结合自身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需求,选派少量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访问学者和高级研究学者。
项目单位也可选派少量本科插班生,但是仅限“强基计划”及“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在读学生可以选派。
二、选派规模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我校每年可新申报项目1项(申报项目应围绕重点建设学科,如项目选派类别含本科插班生,仅限“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在读学生且不支持申报类别仅含本科插班生的项目)。
三、资助内容
创新项目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等,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部分国家急需专业或前沿学科的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可提供学费资助,学费资助额度以各项目立项通知为准。
四、立项要求
申报项目应反映项目单位在加强高等教育对外开放方面的新思路、新举措,体现单位特色学科优势,代表单位人才国际合作培养实力与水平,能够对国内相关领域的国际化发展起到引领示范作用;应围绕学科建设,服务学校发展,体现行业需求;应具有创新的特点特征,要有明确的问题导向;应聚焦相关专业人才领域,建立优质合作交流平台。
申报项目国外合作单位须为世界一流院校、科研院所,或在双方合作学科领域具有较强优势;重点支持中外双方“强校合作”,或在双方共同优势学科领域“强项合作”的项目;对涉及多个国外合作方的项目,选派学科及专业应突出重点并考虑关联性。
申报项目合作双方应有一定前期合作与交流基础,原则上应签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合作协议。
五、项目申报
其他申请要求详见《2023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https://www.csc.edu.cn/article/2352)及国家留学网的专栏信息(https://www.csc.edu.cn/chuguo/s/2351),请各申请单位参考上述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信息,按照《2023年项目申报材料及说明》的要求准备《创新项目申请书》(附件1)、《单位推荐意见》(附件2)和其他支撑材料。
请各申报单位于2022年9月26日前将相关材料提交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外事科(外事公寓E409室),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邮箱guoyafei@dufe.edu.cn。
六、其他
通过校内遴选的项目,将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于10月1日-20日进行网上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于2022年11月-2023年1月组织材料审核和专家评审(一般为答辩评审),确定立项资助项目。
咨询联系方式:84710340、18342221622 郭亚飞
附件:
东北财经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2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