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分类交流项目 以下为学分类交流项目,是指我校全日制本科生或全日制研究生赴国(境)外协议院校进行一学期或一学年的交流学习。国(境)外协议院校的学费、我校学费、生活费、机票费用、出境手续费等由学生自理。在国(境)外协议院校所修学分可依据我校相关规定置换为我校学分。部分研究生项目在满足外方院校毕业资格审查的条件下,可以由学生自行申请外方院校研究生学位证书,但是否获得研究生学位由学生自行操作,我校不予干涉。*以上信息根据各校每年招生计划而有所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