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5年国家留学基金委辽宁省地方合作项目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以下简称“选派指南”)及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留学基金委辽宁省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5年国家留学基金委辽宁省地方合作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项目
依托辽宁省获批并执行的六个地方创新子项目(附件1),选派规模共计80人。其中“辽宁全面振兴背景下新经管国际化创新人才培养项目”由我校和辽宁大学作为牵头单位共同申报并获批。
二、选派条件
申请人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选派指南(https://www.csc.edu.cn/article/3409)、《2025年国家留学基金委辽宁省地方创新子项目实施办法》(附件2)以及国家公派留学其他相关规定的基本条件。
三、时间安排
(一)申报准备:4月25日前,申请人在线登记申报意向(https://f.wps.cn/g/Y2ZPIwXp/)。
(二)校内审批:6月21日前,申请人通过学校OA系统提交申请(流程中心--新建流程--东北财经大学国家公派出国项目申请),完成校内审批。
(三)网上报名:6月22日-28日,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
(四)材料提交:7月1日下班前,申请人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须本人签字)、《单位推荐意见表》(附件3,须经所在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及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要求上传的全部纸质申请材料提交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梓楠楼513),扫描件以“学院--姓名--申报留学身份”命名,发送至wangdi@dufe.edu.cn。
四、注意事项
(一)为鼓励我省高校与世界知名大学开展深度交流与合作,自2025年起,地方合作项目申报条件作如下调整:申请人留学专业如在地方创新子项目获批范围内,且已获世界一流大学(QS排名前300名)正式邀请函,申报时可不受获批留学国别及留学院校的限制。
(二)经咨询,2025年未通过“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项目”专家评审的人员可继续申报地方合作项目。
(三)未尽事宜,请登录国家留学网2025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专栏查询(https://www.csc.edu.cn/article/3656)。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迪 联系电话:84710891
附件:1.2025年国家留学基金委辽宁省地方创新子项目简介.pdf
2.2025年国家留学基金委辽宁省地方创新子项目实施办法.pdf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5年4月18日